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温州理工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26-05-16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学院:

为扎实推进我校社会实践工作内涵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以及我校《温州理工学院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温理工团〔2026〕10号),开展2026年温州理工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与要求

温州理工学院全体在读本科生。根据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要求,全体全日制本科生(专升本学生此项不作必修要求,可自愿参加)须在前六个学期内完成不少于7天的社会实践活动,且同一时期仅限参与1个实践项目。

二、实践内容

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是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校内各单位组织学生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领域集中开展的,以青春宣讲、社会调研、支教寻访、志愿公益、政企实习、兼职锻炼、国际交流、民族团结、创业训练等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化实践活动。实践类型主要分为理响中国国情深察实践伟大变革主题宣讲实践文脉赓续传承创新实践振兴有我乡村建功实践智创未来科创报国实践绿动青春美丽中国实践守廉力行青春筑廉实践职引未来就业创业实践“同心共筑”民族团结实践等,详见《附件3:2026年温州理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选题指南》。

三、实践形式

)集中实践。包括一般团队实践与专项团队实践。两类团队实践统一纳入团队项目评审,根据项目质量划分为“校级重点”“院级重点”“院级一般”三个层级。团队师生比原则上不低于1∶15,团队总人数不少于8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1.一般团队实践:围绕本年度发布的社会实践选题指南,开展定点实践。

2.专项团队实践(“揭榜挂帅”专项):校团委搭建对接平台,定期发布地方出题清单(如基层治理难题、技术攻关需求、文化振兴项目等)。实践团队根据自身专业优势“揭榜”应战,形成“地方出题、团队答题、成果落地”的实践模式。具体榜单及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业务辅助实践。由学校职能部门依托业务需求组建队伍,同一部门原则上不超过2支,每支队伍规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精简设置,原则上不超过30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单独设立评审通道,单列指标评价。

)个人实践。含专项个人实践与自主实践专项个人实践含展翅计划等,具体申报要求及方式另行通知。自主实践鼓励学生结合专业特长和兴趣方向,报名三下乡·返家乡活动,具体见团中央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及家乡所在地省、市、县(区)级团组织微信公众号。学生自主对接企事业单位或社区,开展校地合作、企业实习、社会调查、社区帮扶、志愿服务等多样化实践。

四、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实践与业务辅助实践

1.团队申报:集中实践团队确定实践主题后填写《附件4:项目申报书》及《附件5:项目汇总表》,提交至指导单位进行申报;涉及跨学院、跨学科项目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提交。原则上,团队的归属单位以指导教师所在单位为准。业务辅助实践由所在职能部门组建队伍填写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全体团队成员需签署《附件8: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交由指导单位存档。

2.指导单位审核初评指导单位对申报团队进行审核初评,根据项目质量根据项目质量予以预立项,分为院级重点、院级一般项目。请各单位于6月3日前,将附件4及附件5电子材料,汇总发送至校团委实践部邮箱wzuttwsj@163.com。

3.学校评定公布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院级重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依据项目申报书择优确定校级重点项目,并统一公布预立项名单。最终等级以评比结果为准。成功预立项的团队,其指导教师须按要求在超星平台完成班级注册及后续管理工作。

4.最终评比与经费支持:实践结束后,各团队须按要求提交实践成果,学校将根据成果质量择优选取优质项目进入校级评比答辩环节。该环节设一、二、三等奖,结合答辩情况及实践成效综合评定最终等级,并以此作为评比与经费支持依据。获奖团队按奖项等级给予相应经费支持;业务辅助实践及个人实践,经费由团队或学生个人自筹。团队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立项数量的20%,良好率不超过60%;指导教师在满足基本条件以及相关要求,其优良率由所带团队的最终优良率确定。

(二)个人实践

(1)行前申报:参与个人实践的学生须填写《附件6:2026年温州理工学院暑期个人社会实践登记表》,并签署《附件8: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团委备案。同时,学生须加入学院在超星平台上创建的“个人实践”班级,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2)实践开展:学生须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要求完成不少于7天的实践活动,并留存过程材料(实践照片、工作记录等)。

(3)成果提交与学分认定:新学期返校后,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社会实践系统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实践报告、不少于5张高清实践照片,以及加盖实践单位公章的《附件7:温州理工学院学生个人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评价表》。学院团委根据材料完整性、报告质量及单位鉴定意见,进行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六、安全管理

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各指导单位作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主体,成立学生社会实践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安全预案。原则上,指导教师全程随队指导,实时掌握学生动态;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践活动。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组协同各二级单位推进落实。按照谁指导、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单位全程做好规划、组织和保障工作。

2.加强指导监督。指导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实践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明确分管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形成育人合力,推动实践育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3.凝练品牌特色。依托基层党团组织,鼓励在长期实践中沉淀特色,将实践成果转化为思政教学的鲜活素材。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讲好温理工学子扎根瓯越、服务发展的生动故事。

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pdf

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3:2026年温州理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选题指南.docx

附件4:2026年温州理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2026年温州理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6:2026年温州理工学院暑期个人社会实践登记汇总表.xlsx

附件7:温州理工学院学生个人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评价表.docx

附件8:温州理工学院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