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2023〕2号——关于评选温州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23-04-09 浏览次数:5449次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校级学生组织:
本学期,我校各级学生组织,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校团委、学生会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干部工作考核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各班级班委,各社团理事、正副会长与校、学院各学生组织全体学生干部。
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对象为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热心社会工作并在某一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干部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能带领学生青年围绕学校、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智育成绩在班级60%以内,且所有科目无挂科;
3、热心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扎实,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担任学生干部两个月以上时间;
5、上学期无校级、院级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二)工作积极分子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所有科目无挂科;
3、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4、上学期无通报批评等校级、院级的不良记录。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分配名额和申报条件进行民主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学生组织的同学认真讨论。评选要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2、已申请过校优的同学不可再参与院优评比,且已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不可再参评“工作积极分子”(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奖项)。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学院按分配名额评选,其推荐表及材料由校团委审核、评选、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并发文表彰。各项表彰的申报表格均可从温州理工学院团委网站下载。
4、各单位需做好本单位《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汇总表》,并上交电子版,其中需盖有各单位的印章。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在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前发至wzutzzbpy@163.com。另外,要求所有拟推干部需附上学期的学习成绩证明,并注明班级人数和班级排名。
5、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活动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学院团委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努力做到公正、公平。
6、如果各学院或校级学生组织推报的材料不合格,即存在挂科、未附本学期个人成绩单、缺少指导老师签名、材料上交逾期等情况,校团委有权扣除该学院或校级学生组织的评优名额,不予补推,请各学院及校级学生组织务必严格审查、准时上交。
四、名额分配
分配名额参考学院总人数、班级数、各组织人数,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本学期荣获“五四红旗团委”的学院,增加2个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联系人:陈同学 13884384847
附件:
1.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温州理工学院“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4.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5.温州理工学院“工作积极分子”汇总表
共青团温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9日
附件一: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docx
共青团温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