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士服租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6 浏览次数:次各二级团委,各班级:
为保证我院2019届毕业生学士服租赁事宜的顺利开展,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由院团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各二级学院团委具体负责实施,提供学士服租赁服务。为保证学士服租赁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租赁对象: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经管学院团委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文法学院团委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数信学院团委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机电学院团委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建工学院团委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团委
三、具体要求:
1、租赁方式:租赁班级将所需学士服的时间、数量以及种类统一上报至所在班级班长处,由班长提前一周向所在团委统一报告(如预定时间有变请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具体事宜有所属团委负责)。
2、租赁地点:为方便广大同学进行学士服租赁,我院将在每个二级学院设代理租赁点。代理租赁方为所属团委办公室。
3、租赁时间:根据所属各团委具体值班情况而定。
4、归还时间:自租赁日期起24小时内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经管学院:李思佳 13336916011
文法学院:周 全 18248671872
数信学院:陆 亲 15356731790
机电学院:胡哲涛 13395871780
建工学院:赵逸峰 13967782073
设计艺术学院:唐家栋 17769521602
院负责人:陈卯老师 86680725
陈紫薇 15158719397
陈秋伶 13738715927
注:租赁学生服需提前一周联系所在二级学院联系人进行预约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由二级学院向办公室领取。
四、注意事项
1、班级团体租赁学士服将收取押金:50套(含)以下收取押金500元,50套以上收取押金700元,如有损坏,需要照价双倍赔偿;
2、各租赁团体请在租赁学士服前认真阅读租赁条例,维护好学士服,若有学士服丢失或损坏的承担赔偿。
3、各二级团委必须统计好各班级学士服租赁具体时间、数量、颜色、人数,制成表格提前三天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处备案。
4、具体赔偿方式以及租赁须知详见学生服租赁条例
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士服租赁条例.docx
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