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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开展学生团日活动的相关制度(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1 浏览次数:次第一章(总则)
为提高各分院、直属系团总支及基层团支部的团日活动质量,展示瓯江学子的团建风采,展现团支部建设的创新、成就和结果,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院团委结合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细则)
第一条 团日活动主题
学院团委组织部结合时事政治、团中央发布文件等内容,统一确定每月团日活动主题。第二条 团日活动对象
团日活动参加人员为各团支部团员,团日活动大一每月举办一次,大二每两月举办一次,大三、大四自行安排。
第三条 团日活动内容
各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自行确定活动时间和活动内容。可开展思想政治类、科技创新类、社会公益类、社会实践类、爱国教育类、素质拓展类等活动。
第四条 团日活动形式
团日活动具体形式可结合实际自行安排。要体现团组织青年活动的先进性、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和趣味性;同时要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不拘一格,努力使团日活动成为团组织生活的一抹亮色。
第五条 团日活动时间安排
(1)每月1日—20日各团支部开展活动。
(2)每月23日之前填写主题团日活动相关表格(附件一至附件四),并通过各分院、直属系团总支审核盖章。
(3)每月23日之前各分院、直属系团总支将推选出的当月优秀团日活动的成果册(电子版)、次月团日活动的优秀策划书(电子版)以及相关的团日活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的邮箱ojzzb2014@163.com。纸质版相关内容交至5—409A。
第六条 团日活动考核安排
自2014年11月起,将对各分院、直属系的团日活动进行考核,各分院、直属系数量按团支部总数百分比上交材料至院组织部,具体如下:经管分院10份、文法分院9份、理工分院8份、艺术系3份、建工系3份,其余团日活动策划书、成果册由各分院、直属系自行保管,院组织部将不定期抽检。
第七条 团日活动策划书格式
策划书需一式两份,每一份策划书里需包含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团日活动基金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一)、温州大学优秀团日活动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二)。
第八条 团日活动成果册格式
成果册纸质版需一式两份(类似策划书样式,纯A4纸打印),或手工版一式一份(硬卡纸等材料做成);在上交成果册的同时,需包含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秀团日活动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三)、温州大学优秀团日活动基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二)、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记录表(附件四)。电子版发送至相关的邮箱。
第九条 团日活动奖励制度。
(一)获得校级、院级团日活动基金申请的团支部的团日活动经费由团经费支持。
1、获得校级、院级基金申请的团支部,必须参加优秀团日活动评比。
2、审批通过的团支部应及时实施方案,经费报销时请带好审批表、活动发票和活动总结。
3、按评审结果确定每月2-3个优秀团日活动方案获得基金支持,金额根据实际费用进行审批。(《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团日活动基金申请评比制度及流程》详细见附件五)
(二)获得校级优秀团日活动的团支部将额外获得一个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三)获得院级优秀团日活动的团支部将额外获得一个系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秀团日活动评比制度及流程》详细见附件六)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试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团委。
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
附件一: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团日活动基金审批表
附件二:温州大学优秀团日活动基金申请表
附件三: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秀团日活动申报表
附件四: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记录表
附件五: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团日活动基金申请评比制度及流程
附件六: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秀团日活动评比制度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