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班级:
为了提高我院学生科研水平,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科研课题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希望各级组织认真做好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4月20号
2.申报对象: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3.同期只能申报一项;参与项目立项不得超过2项;在原有项目(校级科研已立项)未结题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申报项目(以论文形式为主):学术论文、调查研究报告、科技发明论文、实践活动成果论文、创业策划书、专利发明论文或著作、软件设计开发等等。(可以辅助实物作品进行展示)
4.申请者认真阅读相关管理办法,按要求填写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本人签字并由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后(签名必须要手写),报送所在分院(直属系)审核、盖章;
5.申请材料应上交一式三份的纸质申报表及汇总表(附件2)。(均含电子版)材料先直接交于各团总支素拓部汇总、审核;经各团总支整理后,填写整个分院或系的学生科研立项汇总表,贴于档案袋封面上,纸质材料交至5-409A;电子版以“分院或系全名+科研”统一打包发送至
ojkeyan@163.com。
6.联系人:陈老师:86680526
吴同学:15888742228(562228)
张同学:18857759759(669759)
王同学:15057725918(735918)
二、立项程序
1.在籍本科学生根据所学专业、爱好特长及研究能力,个人或多人联合申报科研课题,学院提倡团队研究方式。
2.各分院或系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课题进行论证、初评。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三、课题立项数量和经费使用
1、本次学生科研课题拟设立数目根据申报情况而定。学生科研立项可报销的票据,原则上是所发表论文与学生课题相关的票据,不得出现与学生科研无关的票据。由学院团委根据课题情况确定资助额度,结题后统一组织报销。
项目结题时,科研成果应达到以下要求(院级科研成果需符合至少一项):
①围绕课题研究至少发表论文1篇。其中公开发表论文,立项学生必须是第一作者,核心以上期刊论文,立项学生必须排名前三。发明制作类科研成果,围绕课题研究进行一项专利申报。专利申请书上立项学生必须排名前三。
②以申请项目参加校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个人名义获奖不算)。
③理工科项目获得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资助;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调研报告获得相关政府部门采纳或主要领导批示。
④经项目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形式成果。
指导教师也将根据学生参赛项目级别,依据《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行政〔2014〕12号有关文件进行奖励。
四、相关事项
1.课题要求立项课题应围绕所学专业和工作、教育教学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选题,鼓励科学交叉和边缘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前瞻性或应用价值;
2.学生自行联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对申报表的填写及立项后的课题进行指导;
3.在项目研究的过程中,相关因素的变更都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批准后上报团委;原则上不同意项目研究方向的变更;
4.团委对科研项目组织中期检查工作,立项人应认真、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项目进度情况。
5. 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依据创新的原则和研究的规范化要求,按期独立完成课题。
6.课题负责人所在分院(直属系)意见由分管领导签名或盖章。
7.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含课题负责人)。
8.请各团总支和班级广泛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同学申请。
附件:1、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 2、
2016年瓯江学院学生科研立项申报课题汇总表 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