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务公开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青年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21-06-1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给你们,请及时联系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文件要求摸排新时代浙江青年工匠人选,于6月18日前上报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16)。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86680725。

注意事项:

        1.推荐人选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人选原则上不少于50%。

         2.原则上需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即有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及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上查询)。

       3.推荐人选以一线在岗人员为主,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

       4.不可多头申报。

       5.申报人选需在浙江缴纳社保满一年(可不连续),且目前在浙江工作。申报人社保缴纳单位原则上应与申报单位一致(分公司职工社保缴纳至总公司的除外)。

       6.请根据文件要求整理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由各高校团委统一收集完毕后寄送一份至团市委基层工作部

附件1:《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pdf

附件2:《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青年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1〕20号).pdf

附件3:浙江青年工匠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