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2014]11号——关于开展2014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1 浏览次数:次各分院、各直属系团总支:
为落实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业化、项目化、基地化”的活动方案,促使学院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探索“项目化”、“体验式”、“综合性”的实践模式,提升我院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我院学生善于思考,善于钻研,发现问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社会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
二、申报要求
(一)社会实践基地要求:需为社区、公司、政府单位等相关机构,且该基地项目要与学生专业相结合或可以依托该基地开展公益服务项目。
(二)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要求:需为学院在编在岗教师,且有相关工作基础及一定社会实践指导能力。
(三)实践基地建设要求:一年内需完成以下工作1、在相关机构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并签署合作协议;2、定期与该社会实践基地开展交流(一年内不少于5次,交流内容包括:寻访、参观、讲座、就业指导、见习、实习等。)3、暑期需组队到实践基地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4、结合社会实践基地及学生特点,拟定项目化的实践任务,并在基地建设项目结题前完成。
(四)实践基地项目建设经费:5000元,分两期拨付。立项成功后拨付3000元。结题时上交结题报告及项目化的研究成果(如调研报告等),学院再拨付2000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填写《2014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要求的文字材料(基地建设相关计划、前景设想等)。于12月10日前送院团委5-307办公室。(联系人:谢海霞;联系电话:673768,86680526;电子邮箱:304514510@qq.com)
(二)初审。12月15日之前针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组织评审。参评单位准备8分钟左右ppt材料进行现场陈述。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现场投票。
公布评审结果予以发文。
附件:《2014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社会实践基地 申报 通知
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18日印发附件:《2014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