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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发文

团发[2014]13号——关于做好2014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8 浏览次数:

各分院、各直属系、各部门:

    为了完善实践工作机制,推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深入开展,更好地总结大学生社会实践成果,展示2014年我院暑期社会实践各实践团队和师生的风采。院团委将表彰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全院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评比,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优秀组织工作奖(1名)

    优秀团队(4支)

    优秀指导老师(4名)

    先进个人(30名)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工作奖的评选对象为各分院、直属系团总支等组织单位。

要求:(1)领导重视,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细致深入;(2)社会实践活动点面兼顾,本年度组织至少有2支团队开展实践活动,且内容切合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3)积极促进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注重机制建设;(4)活动成效显著,按时上报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材料,社会实践稿件充足,质量高,报道深入;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实践过程中无安全事件。

2、优秀团队奖评选对象为各分院、各直属系、学院各组织的社会实践服务团队。

    要求:(1)社会实践活动紧扣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内容丰富,成效明显,切实为基层服务并深受基层欢迎;(2)实践队伍有完整的组织机制,有明确的指导老师。活动进行精心策划,实践主题突出,有创新点和亮点;(3)熟练运用新媒体,能够较好地用微博、微电影等形式报道宣传实践成果,社会效应良好,受到相关媒体的重视并有相关报道,或受实践单位的良好评价。(4)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或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实质性的成果上报,成果充分体现实践成效;(5)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实践过程中无安全事件。

3、优秀指导老师的评选对象为参加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老师。

    要求:(1)指导老师必须符合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安排活动周密,工作成效显著等条件;(2)指导老师所带领团队获得优秀团队的、随队期间与实践队员同吃同住的、与实践基地长期紧密联系的优先考虑。

4、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参加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

    要求:(1)队员必须在整个活动中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协调团队关系,能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有较大收获和贡献者;(2)在实践过程中对实践活动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青马随队成员和学生干部。

三、材料报送

  各分院、各直属系、各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推荐和自荐工作。组织工作奖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推优材料(例如在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活动报道,有关方面领导同志对活动的重视情况、慰问师生的照片)优秀团队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成果册。优秀指导老师和先进个人须填写相应推荐表。于12月22日前送院团委5-307办公室。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谢海霞;联系电话:673768,86680526;电子邮箱:304514510@qq.com) 

以上材料制作应注重内容和质量,在包装形式上提倡节俭,力求简洁明了,重点突出。各类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文本和电子版各一份),申报材料应附材料清单,各申报名单请自行做好排序。

附件:

1、2014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申报表

2、2014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3、2014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推荐表

4、2014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社会实践  评比  通知                                                                

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18日印发

                                      

附件1:2014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申报表
附件2:2014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附件3:2014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推荐表
附件4:2014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