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温州理工学院2025-2026学年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选举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25-09-17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团支部选举工作,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温州理工学院“班团一体化”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温州理工学院2025-2026学年班级团支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原则

(一)团支部设置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团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按建制单独设立团支部。团支部可以依托教学班或行政班成立,单个团支部团员数量原则上不能超过50人。

(二)团支部委员会设置原则。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学生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

(三)岗位设置原则。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团员身份的班长兼任,非团员班长可不设置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团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设其他委员。有学生党员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由学生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班委会设置为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心理委员各1人,其他可根据班级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原则上班委需兼任寝室长。团支委、班委成员可一体化统筹设置,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9人。学生团支委、班委每届任期1年。

二、团支部委员会和班级委员会选举工作程序

选举工作要于10月中旬前,在二级学院团委、班级班主任、辅导员的全程指导下组织完成,分6个步骤展开。

1.酝酿筹备选举工作。各团支部、班级要充分酝酿和准备选举工作。按照组织设置原则,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和班级委员会的名额,在学生自主报名的基础上充分酝酿委员候选人名单。委员一般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在征得上级团组织同意的情况下,也可实行等额选举。

2.召开班级会议开展选举工作。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支委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候选人,由全体团员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根据当选的支委会委员和其他学生报名意愿,由班级全体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竞选出班委,其中班长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的兼任支部副书记。当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不可担任主持人。

3.召开第一次支委会会议。选举大会结束后,由新选举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参照相关规定及《温州理工学院“班团一体化”运行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研究支部委员分工。

4.报告选举结果。及时填写《温州理工学院团支部委员会及班级委员会选举情况报告》(附件1)报送至所在二级学院团委(总支)批准。

5.二级学院团委审批。二级学院团委要会同相关年级辅导员对选举结果进行研究后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6.备案至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团委进行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及班级委员会名单公示、任命,并同步备案至校团委处。未经备案的人员,不纳入到后续学生干部的培养、考察、激励范围。

三、工作要求

1.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选举是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选举工作要在所属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各二级学院团委安排1名团委学生副书记专项负责本单位学生团支部选举工作。按照团章规定的选举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2.选举结束后,各学生团支部要及时报送选举结果,确保选举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请各二级学院团委对各支部选举结果审批后,及时推动“智慧团建”系统中相关信息更新工作,于10月29日(周三)16:00前将学院团委签章的《温州理工学院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及班级委员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滨海校区行政楼A908办公室,并将电子版以“温州理工学院XX学院团支部委员会及班级委员会基本情况统计表”命名同步发送到邮箱wzutzzb@163.com。

如有疑问可联系校团委组织部徐同学(13575731099),项同学(15257710973)。

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团支部委员会及班级委员会选举情况报告.docx

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团支部委员会及班级委员会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



共青团温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温州理工学院学生会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