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24-04-27 浏览次数:次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2023年度我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领导下,在上级团组织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中心大局,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开创群团工作新格局,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全面推动共青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并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共青团员
二、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均及格无挂科现象,原则上成绩排名在班级60%以内;
4、连续从事共青团事务工作不少于1年或2023年度在某一方面(学术拓展、科技创新、艺术体育等)取得校级以上荣誉奖励。
5、2023年度无校级、院级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6、团员自愿申报后由各学院按分配名额评选,其推荐表及材料由校团委审核、评选、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并发文表彰。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学校文明建设,能够带领学生青年围绕学校、学院党政中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热心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扎实,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均及格无挂科现象,原则上成绩排名在班级60%以内;
4、连续从事共青团事务工作不少于2年。
5、2023年度无校级、院级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6、“优秀共青团干部”由校团委或各学院团委推荐,校团委审核、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并发文表彰。
四、评选要求
1、“优秀共青团员”由各学院按分配名额评选,其推荐表及材料由校团委审核、评选、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并发文表彰。
2、“优秀共青团干部”由校团委或各学院团委推荐,校团委审核、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并发文表彰。
3、各单位需做好本单位《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并上交电子版,其中需盖有各单位的印章。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在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前发至wzutzzbpy@163.com。另外,要求所有拟推人员需附上学期的学习成绩证明,并注明班级人数和班级排名。
4、评选表彰“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学院团委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努力做到公正、公平。
5、如果各学院或校级学生组织推报的材料不合格,即存在挂科、未附本学期个人成绩单、材料上交逾期等情况,校团委将扣除该学院或校级学生组织的评优名额,不予补推,请各学院及校级学生组织务必严格审查、准时上交。
五、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表》《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联系人: 陈同学 15869431923
附件:
1.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表
2.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3.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4.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5.温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
共青团温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