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2023〕8号——关于公布《温州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04 浏览次数:次关于公布《温州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0〕7号)、《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年发〔2016〕18 号)等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第二课堂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素质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四位一体”的基本教育模式,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全面发展,巩固“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在学校本科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特修订《温州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聚焦立德树人。突出共青团为党育人的根本任务和实践育人的基本方式,兼顾拓展技能素质,重点促进青年学生提升政治素养和思想境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提升发展质量。持续提高第二课堂课程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有机融入我校人才培养体系,“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和“大思政”工作格局。
第三条 强化评价导向。提升“第二课堂成绩单”价值应用功能,将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育人成效显性化,为青年人才政治举荐、表彰激励、求职升学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学科评估等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进一步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学籍管理模块。
第五条 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生工作、就业指导、后勤服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实施的领导保障机制。第二课堂由校团委主要负责,由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科研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团委及各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协助负责制度实施方案的制订,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
第六条推动建立教师参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相关工作机制,鼓励教师申报第二课堂课程项目。
第三章 课程项目
第七条 强化“第二课堂成绩单”思想政治引领功能,注重课程项目的思想性、实践性、时代性。
第八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内容,根据学校构建素质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四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精神,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担当、实践实习能力、技能创新能力、菁英成长履历、文体素质拓展、技能培训认证。
1.“思想政治素养”模块主要涵盖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经历、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活力团支部”、团校教育等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2.“社会责任担当”模块主要涵盖学生参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环保、日常生活劳动、服务性劳动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3.“实践实习能力”模块主要涵盖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及其它实践活动(回访母校、通过校内选拔参与校外挂职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4.“技能创新能力”模块主要涵盖参与“互联网+”“挑战杯”等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以及获得相关技能证书等情况。
5.“菁英成长履历”模块主要涵盖在校内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及其他部门单位工作任职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6.“文体素质拓展”模块主要涵盖学生参与艺术、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文化活动的经历。
7.“技能培训认证”模块主要涵盖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九条 严把课程质量关。建立审查主体多元、审查流程严格的课程审查制度,加强准入评估和过程管理,提升课程项目对人才培养需求的匹配度、支撑度,引导第二课堂供给主体严谨、有效供给课程项目。
第十条 基于育人目标达成度、学生满意度等关键指标构建课程项目质量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座谈调研、问卷调查、网络监测、抽查检查等手段,制度化、专业化开展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课程项目体系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整改、停办或淘汰不达标的课程项目,保障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体系实施质量。
第四章 记录评价
第十一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记录使用网络管理系统进行认证管理。
第十二条 加强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和使用,定期评估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供需动态、实施质量、育人成效,为动态调整课程项目、提升实施质量提供数据支撑,为学校了解学生成长状况、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供决策支持。
第十三条 本科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习要求的基础上,至少修满8个“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方可毕业,学分构成为思想政治素养2学分、社会责任担当2学分、技能创新能力2学分及文体素质拓展2学分。
第十四条 坚持“谁主办、谁评价”原则,由课程项目主办方依据学分标准授予相应学分。建立由个人或课程项目主办方申报、班级团支部审核公示、学校(院系)团组织认证的学分认定流程。完善学分统计和反馈机制,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每学期核算并通报学分完成情况,对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及时采取学业预警、指导帮扶。
第十五条 非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以学年为认定期限,每学年九月开学两周内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须在前七学期内修满6学分,于毕业班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在学校毕业离校系统内完成第二课堂成绩单毕业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中,针对弄虚作假获得学分的学生,经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其相应项目加分;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学生组织,经委员会查实认定,一定时间内限制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追究负责人责任,并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章 价值应用
第十七条 健全“第二课堂成绩单”支撑共青团政治录用和政治人才举荐制度。在发展团员、推优入党工作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必须达到参评学年的最低标准。将“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选拔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十八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优秀学生,按照一定比例,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第十九条 将“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养和能力素质的有效证明。符合毕业条件的,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上盖章,成绩单装入档案;不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延期毕业。
第二十条 招生就业部门将“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求职材料,作为学生素质能力的权威证明和求职就业的重要支撑;面向校友、社会用人单位常态化宣传推广“第二课堂成绩单”,提升“第二课堂成绩单”在校友群体、用人单位中的知晓度、认同度,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具有规范性、公信力的科学参考依据,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建立学生、学校、社会的有效连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但需要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的项目可由学院(部门)进行认定,上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计量方法(试行)》.docx
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组织机构》.docx
共青团温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