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保证我院2013届毕业生学士服租赁事宜的顺利开展,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由院团委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各分院团总支具体负责实施,提供学士服租赁服务。为保证学士服租赁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租赁对象: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经管分院团总支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文法分院团总支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理工分院团总支
三、具体要求:
1、租赁方式:租赁班级将所需学士服的时间、数量以及种类统一上报至所在班级班长处,由班长提前一周向所在分院团总支统一报告(如预定时间有变请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具体事宜有所属团总支负责)。
2、租赁地点:为方便广大同学进行学士服租赁,我院将在每个分院设代理租赁点。代理租赁方为所属分院团总支办公室。(经管分院:4-507 文法分院:4-207 理工分院:5-601)
3、租赁时间:根据所属分院团总支具体值班情况而定。
4、归还时间:自租赁日期起24小时内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分院负责人:经管分院:滕宜含(618912)
文法分院:郭以利(519356)
理工分院:杨露露(647805)
院负责人:谢晋昇 18267727795(557795)
章俊雯 18267728017 (558017)
注:租赁学生服需提前一周联系所在分院联系人进行预约。
四、注意事项
1、班级团体租赁学士服将收取押金:50套(含)以下收取押金500元,50套以上收取押金700元;同时,为保证学士服的干净和长期使用,各分院将向租赁个人收取清洗费2元/人/次。(注:暂时不进行个人租赁,统一以班级为单位)
2、各租赁团体请在租赁学士服前认真阅读租赁条例,维护好学士服,若有学士服丢失或损坏的承担赔偿。
3、各分院团总支必须统计好各班级学士服租赁具体时间、数量、颜色、人数,制成表格提前三天交至院团委人力资源部备案。
4、具体赔偿方式以及租赁须知详见学生服租赁条例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