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团总支:
为了提高我院学生科研水平,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细则》(行政〔2013〕60号)及《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科研课题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希望各级组织认真做好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12月11日(周三)调整到2014年2月19日(周三);
2.申报对象: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3.同期只能申报一项;参与项目立项不得超过2项;在原有项目(校级科研已立项)未结题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申报项目(以论文形式为主):学术论文、调查研究报告、科技发明论文、实践活动成果论文、创业策划书、专利发明论文或著作、软件设计开发等等。(可以辅助实物作品进行展示)
4.申请者认真阅读相关管理办法,按要求填写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本人签字并由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后(签名必须要手写),报送所在分院审核、盖章;
5.申请材料应上交一式三份的纸质申报表及汇总表。(均含电子版)
材料先直接交于各分院团总支素拓部汇总、审核;经各分院素拓部整理后,填写整个分院的学生科研立项汇总表,贴于档案袋封面上,纸质材料交至5-207;电子版以“分院全名+科研”统一打包发送至ojrenzheng@163.com。 6.联系人:陈老师:86680526
屠同学:18267830595(610595)
郑同学:18367803361(673361)
二、立项程序
1.在籍本科学生根据所学专业、爱好特长及研究能力,个人或多人联合申报科研课题,学院提倡团队研究方式。
2.各分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课题进行论证、初评。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三、课题立项数量和经费使用
本次学生科研课题拟设立数目根据申报情况而定。由学院团委根据课题情况确定资助额度,资助的课题经费在结题后统一组织报销500元。
课题结题后,如果成果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可,按照比赛项目具体级别,学院将依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量化管理办法》(行政[2013]60号)、《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有关文件进行奖励。
指导教师也将根据学生参赛项目级别,依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量化管理办法》(行政[2013]60号)、《关于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竞赛计算教学工作量的实施意见》有关文件进行奖励。
四、相关事项
1.课题要求立项课题应围绕所学专业和工作、教育教学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选题,鼓励科学交叉和边缘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前瞻性或应用价值;
2.学生自行联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对申报表的填写及立项后的课题进行指导;
3.在项目研究的过程中,相关因素的变更都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批准后上报团委;原则上不同意项目研究方向的变更;
4.团委对科研项目组织中期检查工作,立项人应认真、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项目进度情况。
5. 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依据创新的原则和研究的规范化要求,按期独立完成课题。
6.课题负责人所在分院意见由分管院长签名或盖章。
7.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含课题负责人)。
8.请分院团总支和班级广泛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同学申请。
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