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务公开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25-02-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现将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2月至3月中旬

二、参加范围

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团员开展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可通过主题团日、团课等形式组织;个人自学需团员自行安排时间深入学习相关资料。

(二)联系实际查找不足。团员对照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团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的要求,依据先进性评价标准,全面分析自身差距,思考职责使命,提升对党的理论、路线、方略的领悟力,明确改进方向,积极向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的新时代好青年标准靠拢。

(三)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逐一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安排团支部书记、委员及团小组组长等发言。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组织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实到人数不少于团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无法现场参会或流动团员多的,可通过网络会议进行。鼓励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会,在用党的优良作风塑造青年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四)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组织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 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四、实施要求

(一)切实抓好,改进提高

对于查找出的差距不足、团员和青年的意见建议,团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改进措施,团员要作出改进承诺。团支部委员会改进措施报学院团委备案。对改进敷衍应付、团员和青年不满意的,学院团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团支部要督促团员承诺践诺。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提升团支部凝聚力的关键举措。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心得、走过场等不良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效

鼓励各团支部结合实际情况,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可与主题团日深度融合,也可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场所开展活动,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和庄重感,提升团员参与积极性和教育效果。

(四)做好记录,规范存档

各团支部根据时间要求及时将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记载、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各类过程性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共青团温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