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2017]15号——关于林炯业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0 浏览次数:次各级学生组织:
为满足我院团委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任命 林炯业 同志为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职务。
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任命 副书记 通知
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