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理工学院2026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孵化培育暨新苗人才计划选拔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25-10-10 浏览次数: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温州理工学院推进“人工智能+”2025年工作方案》,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培养一批既懂人工智能技术又熟悉行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我校理工类应用型办学定位和“136”发展重点,现开展温州理工学院2026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孵化培育暨新苗人才计划选拔。
一、赛事主题
AI赋能创业·创新引领未来
二、主办单位
团委、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
三、参赛对象
2026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加。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
四、参赛类别
竞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鼓励人工智能技术与各行业深度融合,推进“人工智能+”向纵深发展。竞赛设置兼顾学科交叉与行业应用,设以下五个项目类别方向: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实施步骤
竞赛实施分院级遴选推荐、校级竞赛立项、项目培育孵化、省赛项目报送四个阶段,构建层层递进、全程贯通的竞赛组织与项目培育体系。
(一)院级遴选推荐(2025年11月3日)
各学院负责开展广泛宣传与组织动员,积极引导学生组建项目团队并完成项目申报。学院组织专家开展初步评审与指导,重点考察项目的创新性、技术可行性和应用价值,择优推荐具备发展潜力的项目进入校级评审。
(二)校级竞赛立项(2025年11月中旬)
由主办单位开展校级评审,评审过程分为书面评审与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项,并根据评审结果确立校级重点立项项目与一般立项项目,予以相应的经费与资源支持。
(三)项目培育孵化(2025年11月-2026年2月)
校团委负责组建项目孵化训练营,系统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围绕项目提升需求开展系列培育工作。重点举措包括实施导师强化配对、组织专题培训工作坊、推动资源平台对接、开展模拟路演与打磨、并进行阶段考核与动态调整等。学院需同步落实培育主体责任,积极挖掘和推荐具有潜力的学生项目,并进行跟踪培育。
(四)新苗立项及省赛报送(具体时间根据上级赛事安排)
主办单位将综合考量项目在培育阶段的表现、成果质量与发展潜力,组织专项评审,遴选优秀项目。通过评审的项目将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相关名额及管理要求,进行择优推荐申报。同时,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浙江省2026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具体名额与申报流程以上级通知为准。
六、项目申报要求
1.参赛人员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类别方向,不得兼报。
2.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3.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复印件、项目鉴定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4.竞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参赛项目均须以团队形式组建,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指导教师不超过5人。对于跨学院组成的项目,原则上由学生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作为申报单位,如有变更,须事先协商一致,明确唯一申报单位,并在征得所有涉及学院与指导教师书面同意后,由申报单位向校团委完成统一报备。
七、材料提交
请学院积极动员开展院级竞赛,并对参赛作品进行排序后择优推荐至校级比赛。请于2025年11月3日前,将作品申报书(附件1),作品文本包括20页PPT介绍材料、10页详细介绍材料和20页佐证材料(封面、封底、目录均计入总页数,如超过规定页数,将直接删除超页部分),作品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科技创新部,具体要求如下:
电子版本:每个作品单独建立文件夹,按“序号+项目名称”格式命名,例如“001+项目名称”,序号须与作品汇总表中的排序一致。每个文件夹内应包含作品申报书(WORD)与作品文本(PDF)。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作品文件夹与作品汇总表(EXCEL)统一打包为压缩文件,命名为“学院+汇总材料”,发送至邮箱wzutkeyan@163.com。
纸质材料:作品汇总表(需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一份,作品申报书与作品文本(详细介绍及佐证材料)一式三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滨海校区行政楼A908办公室。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竞赛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明确任务分工,制定院级实施计划,建立项目跟踪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人,形成校院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动员。学院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系统宣传竞赛宗旨、赛程安排与支持政策,积极组织优秀项目分享会、竞赛政策解读会等活动,扩大竞赛知晓度和参与面,积极营造崇尚创新、支持创业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严格遴选培育。学院要立足学科特色,结合历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创新创业项目及学生自主科技成果,择优遴选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要注重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与应用价值,配备指导教师,开展专题培训和多轮打磨,切实提高项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