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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度项目申报

(一)申报流程

学生自主申报,依据学院专家评审结果,向学校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含推荐顺序)。学校成立新苗课题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学院推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二)申报条件及对象

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见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浙江省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必须在本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融合。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2、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三)有关事项

1、各学院广泛发动学生进行申报,动员情况将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参考依据。学院评审时,请注意第一指导教师的项目指导数量,建议不超过2项。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把关专家评审、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2择优推荐部分未成功立项项目到“挑战杯”校赛选拔和温州理工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进行立项孵化

(四)2024年度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3、4、5):所有参与院级评审的项目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项目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本,其中需师生签字、学院盖章的页面请完成签字盖章后,将该页面扫描成图片插入表格相应位置,调整好格式与大小,表格整体需美观、协调)。申报书文件以“学院名称+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学院001+项目名称”,请与申报汇总表推荐顺序保持一致

2、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EXCEL版本,做好排序,自主立项项目排在最前),以“学院名称+申报汇总表”规范重命名,按立项时的项目编号排列。汇总表需纸质版份,排序确认无误后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3、所有规范命名后的电子版本材料统一打包,以学院名称重命名,例如“学院2024新苗申报”。各学院2024年1月初完成院级选拔2024年1月14日17:00前将各院级选拔结果及申报项目书发送至邮箱wzutkeyan@163.com

4、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材料请于2024年1月15日16:00前送至滨海校区行政楼B710

 

联系人:校团委张园园老师 手机:13758728987

校科创中心虞倩倩 手机:18767830450

 

附件:

1.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

3.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4.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5.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6.202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温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8

1、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pdf

3、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4、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5、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6、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