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理工学院关于启动2023年本科生暑期社会实践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次数:次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相关工作部署,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根据学校团委工作部署,在2023年暑假期间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面向对象
温州理工学院全体本科生(专升本除外)。
根据《温州理工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团发〔2023〕7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社会实践列入本科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所有2021级以后(含)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均须参加为期不少于10-15天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原则上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结束后的暑假进行,视情况,也可分散于在读学年中其他时段的寒暑假进行。
三、实践内容和形式
社会实践采取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一)立项团队社会实践
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参与经校级及其他官方平台立项的社会实践团,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开展为期不少于10-15天的团队社会实践。
(二)个人社会实践
可自行在各类官方平台上搜索岗位参与实践。个人实践可选择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入口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录取。
(三)其他形式社会实践
经校团委认定并批准的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展翅计划、三寻访、亚运志愿服务类实践等。
四、实践活动流程
(一)启动2023年温州理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方案策划大赛(6月):以方案大赛的形式进行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项目的申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实践团队撰写社会实践活动申请和活动实施方案,向所在学院申请;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实行项目申报,跨学院、跨学科的项目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该项目的申报。
(二)审核立项(6月):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填写项目申报书,经所在学院对实践项目进行论证并做出基本评价、由学院统一审核报校团委;校团委通过组织专家对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团队。
(三)实践队组建或个人实践岗位选择(6月):各实践队立项完成后,指导老师尽快召开团队全体会议,明确实践行前培训及过程管理要求,确定学生队长,明确成员分工;拟进行个人实践的同学,可自行在各类官方平台上搜索岗位参与实践。通过各类双向选择方式录取参与。
(四)出征仪式(7月):学校将于7月8日下午举行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队出征仪式。仪式后,拟安排社会实践行前培训。
(五)实践开始(7月):暑假开始后,本科生在指导老师带领下分赴各实践活动基地进行为期10-15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未参与各类团队实践的同学,可以自行进行个人社会实践。
(六)实践总结(8月-9月):实践结束后,本科生须撰写实践总结,重要实践成果可在全校进行交流推广。开学后,须提交下列材料:
1.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论文)(附件一):实践单位负责人对学生的实践情况做出鉴定评价(需签字盖章),由学生上交所在学院团委实践部;
2.个人总结和个人实践成果;
3.团队总结和调研报告:各实践团队须撰写一篇团队总结和若干篇调研报告;
4.社会实践调查问卷;
5.实践照片;
6.个人调研报告及其他成果材料。
(七)评优申报(9月-10月):
1.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每个实践团队均可推荐;
2.社会实践优秀成果:每个实践团队均可推荐,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3.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根据实践团队申请情况,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注:仅团队可参评。
(具体内容请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所有实践项目需按照《温州理工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
(二)学生在社会实践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各实践团队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管理和工作联络,加强安全管理;
(三)各实践团队要精心设计社会实践其他活动内容和载体,保存好活动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用好网络平台,发挥融媒体优势,积极向主流媒体投稿宣传社会实践活动;
(四)校团委为校级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本科生购买必须的保险。请所有2022级本科生填写《温州理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附件二)交所在二级学院团委实践部统一收集。
未尽事宜请联系:余老师,0577-86680735。
附件一:温州理工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论文)(2023).doc
温州理工学院团委
2023年7月3日